對河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第1532號建議的答復
市政府辦公室:
曹春芳代表提出的《關于將閑置學校幼兒園改建為養(yǎng)老院的建議》收悉,現答復如下:
隨著城鎮(zhèn)化進程的不斷加快,平山縣山區(qū)農村因交通與生活不便等問題,人口外流現象突出,部分適齡兒童進城上學,針對此現象,我縣結合實際,對學校幼兒園進行摸排,主要集中分布在小覺鎮(zhèn)、下槐鎮(zhèn)、楊家橋鄉(xiāng)等偏遠山區(qū),共計27所。本著資源共享原則,我縣教育局、民政局等部門通過認真分析研究:一是閑置學校及幼兒園地處偏遠山區(qū),鄉(xiāng)村人口向城鎮(zhèn)聚集,村莊居住人口少,改建養(yǎng)老院,對留守和孤寡老人養(yǎng)老做到離家不離村,暫不具備集中養(yǎng)老條件,待條件成熟后,我縣將積極推動實施。二是閑置學校及幼兒園建校久遠,多為磚混、瓦房等結構,改造難度大,易存在安全隱患。
領導簽發(fā):梁晨東 黃常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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